清查资料审核是经普单位清查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清查数据的质量,为此普陀区经普办严格按照全区经普单位清查工作方案,从村、乡镇自审、乡镇联审、区级审核等“四步骤”进行逐级审核。一是加强村级审核。区经普办在10月20日撰写、下发了经普清查资料审核要点,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组织村级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学习,严格按照清查审核要点进行初审;二是加强乡镇自审。各乡镇(街道)对村级上报的清查资料进行了仔细审核,对区经普办下发的教育、编办、民政、司法、宗教、卫生、交通等部门资料进行了核对,并以书面形式作了说明;三是开展乡镇联审。自10月28日到11月15日区经普办根据各乡镇(街道)普查对象的多少分5期组织乡镇联审,每期开始前区经普办先组织学习审核要点,使参会人员进一步理解、掌握普查知识,从而为乡镇联审地有效开展打下扎实基础;四是严把区级审核关。区经普办对联审后清查资料在进行逐一审核,着重审核报表填写规范性和普查数据特别是个体户的数据真实性,对审核不合格、不符合逻辑要求的坚决予以退回,从而确保了清查数据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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