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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陀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舟委发〔2005〕10号),组建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设立普陀区统计局,与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合署办公。区发展和改革局是主管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体制改革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区域、生产力布局、城市化、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并督促落实;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
(二)负责全区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引导和促进全区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编制资源开发、国土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规划;编制区及区以上重点工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年度计划并参与相关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
(三)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趋向,综合分析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预报;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价格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全区运用财税、金融、投资和价格等经济手段进行调控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区直接融资发展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区企业债券发行申报和监管工作。
(四)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及资金来源、资金投向,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综合平衡区级预算内外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协调引导其他投资资金的投向;负责安排限额以内及区属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核上报国家和省、市审批、核准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国有基础设施资产权益转让项目的管理。
(五)负责全区基本建设和重点、实事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重点、实事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程咨询业的管理;负责协调和管理基本建设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审定颁发工程定额和费用定额及建设指标参数。
(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与政策;负责外商投资项目的协调和管理;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
(七)研究提出全区内外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监测和分析内外贸市场的供求状况、对外贸易的运行情况;负责全区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的计划管理;研究指导全区市场流通设施总体规划和建设布局。
(八)负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
(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渔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的目标及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农业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农业区划工作。
(十)研究提出全区主要产业门类的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参与确定区重点产业项目,研究提出主要产品的专项发展规划。
(十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推进信息化、发展信息产业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法规,研究制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与信息产业(包括制造业、通信业、软件业)的发展规划、实施计划、产业(行业)管理办法和有关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督促实施;组织、协调全区信息产业工作,参与信息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对信息网络建设实行宏观管理。
(十二)研究提出我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意见,提出全区年度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重点和实施意见;承担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的衔接配套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制订投融资、计划、价格等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十三)组织综合性的改革试点;调查研究改革和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向区委、区政府提供建议和咨询;组织具有前瞻性全局性体改课题的调查研究,掌握改革动态和信息。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管理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统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区统计资料,不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出版统计年鉴,组织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审查区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审批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重大国情国力和区情区力的普查和专项调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十六)组织指导全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实施统计单位登记和统计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业务和统计人员的培训,配合职改主管部门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和合作。
(十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助全区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十八)负责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管理区粮食局和区物价局。
(二十)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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